海胆事件维权成功,消费者维权方法

 

三亚“海胆蒸蛋”事件当事人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已维权成功。店家负责人登门道歉。并称:海胆维权事件定性为本人与店家由于区域文化的认识不同导致的一场消费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外出吃饭时,若在食物中吃出了异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知:顾客消费时遇到食物中有蚊虫、头发等异物,属于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饭店经营者应该按照顾客的要求为其换货或者退货,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具体方法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期间需要注意,拍照取证。把遇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拍下来,并拍清楚你在哪里购买的,这家店的环境、位置。照片和视频都可以。和负责人谈判时,把手机的录音或者录像功能打开,跟他讲明,你在店里买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根据食品安全法,店里应当给你退款,并赔付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

如果不同意可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也可以行政投诉拨打当地消费者维权电话,一般是12315。也有部分城市开通了网上投诉的途径,也可以通过网站上登记。同时,将情况反馈至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些部门介入以后,会调查此事,帮和店家进行调解。也会给予店家相应的处罚。

收藏 举报 分享 2021-04-22 0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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