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网络欺凌:对网络欺凌坚持零容忍

 

随着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现象不时出现。人民日报针对网络欺凌现象发表评论: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

编造负面新闻,丑化和攻击他人,并引来网友围观、起哄、谩骂,是网络欺凌发生的通常形式。有的不法分子还会不当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者披露未成年人隐私,以其他方式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调查发现,相对于传统的线下侵害,网络侵害的影响范围较广、持续性更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更大。有些线下欺凌行为,通过视频、图片上传网络会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有些恶意传播者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公之于众,伤害更大更持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网络保护”章节,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青少年遇到网络欺凌要及时向家长或信任的人求助,把遭受网络欺凌的情况告诉父母或其他成年亲属,或者向任课老师、心理老师等寻求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可以要求网络平台采取相关措施。

 

如果不愿意把遭受欺凌的情况告诉身边的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拨打求助热线、举报热线,比如检察机关12309平台就设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

司法机关提醒,当侵害者试图实施进一步的侵害行为,或者要求见面时,青少年要予以拒绝。当前,各社交平台都提供了屏蔽、静音或举报欺凌等功能。如果欺凌发生在社交平台上,青少年可以拉黑欺凌者,也可以向平台举报欺凌行为。

收藏 举报 分享 2021-08-16 14: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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