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水价拟调整方案,第一阶梯综合水价计划上涨约18.5%

 

据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消息。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发布了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公布了此次水价调整的定价方案。8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将在上海科技馆举行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本市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居民用户水价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整涉及范围为上海市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即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2家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居民用户水价。涉及到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长宁区、闵行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嘉定区等部分区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规定,适度拉大供水价格一、三阶梯的比价关系,一、二阶梯的比价关系维持不变,应缴纳污水处理费与第一阶梯保持一致,一、二、三阶梯综合水价均做相应调整。

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4.09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7元,应缴纳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82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4.83元调整为5.72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5.83元调整为8.63元。居民阶梯水量保持不变。

 

水价调整后,按照每户每月生活用水量15立方米测算(覆盖市属区域80%以上的居民用户),每户每月水费支出约61.35元,占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的0.42%(根据2020年上海市统计数据测算),增加的水费支出占户均可支配收入约万分之六。

在调整居民水价的同时,本市还将采取一系列综合配套措施,如继续加大政府和社会监管力度,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调价收入按规定用途使用;在今年七月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已统筹考虑水价调整的因素,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水价调整影响等。

收藏 举报 分享 2021-08-17 10: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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